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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1 】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坚持积极竞技和学习提高。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且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赛青年教师在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中,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应承担一门参加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的理论课程;参赛课程为本年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独立主讲的本科生理论课程。

四、参赛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组织初赛。学院组织本学院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每个学院推荐2名优胜者讲授校级公开课,在2015年度学院(校区)考核中“教学与人才培养”获得优秀的学院可增加1个名额。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将所有参加院赛的教师信息表(见附件)及院级优胜者2016年度所讲授本科生理论课程的课件与教案、教学日历一同报教务处。

3.学校拟于11月份组织院级优胜者讲授校级公开课。

4.竞赛结果经审定、公示后,在2016年12月底公布。

五、公开课环节

1.学校组织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院级优胜者进行校级公开课讲授,讲授时间为35分钟。课程名称、讲课内容、分组情况和讲课顺序由参赛教师提前抽签决定。

2.公开课评委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教师评委评分占70%,学生评委评分占30%。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由学校选聘。

3.参赛教师可自行组织学生参与公开课(不超过20名)。

4.各学院安排好2013年及之后新引进的青年教师的工作,保证他们在公开课当天观摩此次公开课全过程,中途不得离开公开课教室。

六、竞赛成绩

竞赛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讲授公开课的成绩,占60%;二是由教师担任的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所有参加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课程的评教成绩,占40%。

讲授公开课的成绩:根据评委的评分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

评教成绩:课程评价结果为优秀,按95分计算;课程评价结果为良好,则按85分计算;然后按课程学分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则为参赛教师的综合评教成绩。

七、获奖名额

按竞赛成绩分组排序,共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八、奖励办法

对于2016年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院级优胜者,学院制定奖励办法。对于校级教学竞赛获奖者,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成绩记入2016年教师个人业绩,并作为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赖慧芳 联系电话:8312033

附件1:点击下载文件: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