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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定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24 】

寝室是同学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寝室文明建设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生活环境,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学院乃至整个学校的精神风貌,为了更好地美化寝室环境,优化生活空间,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定标准

1、寝室卫生(60%)

本项基础分为70分,在学院每周寝室检查过程中,每获一次优秀加5分,得一次不合格扣5分。在评选期限内必须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周检查优秀,且不得出现不合格现象。

2、遵纪守规(20%)

维护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暂行条例》,全体寝室成员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修养,尊重宿舍管理人员。

本项基准分为80分

(1)对于晚归者,一经查证属实,则对该宿舍在本项扣4分每人次,晚归一年内超过6人次取消评定资格。对于不归者,查证属实,则对该宿舍在本项扣8分每人次,一年内超过三人次的寝室取消评定资格。

(2)寝室晚自习检查过程中,检查过程中出现打麻将的寝室一律取消文明寝室评定资格,打扑克扣5分/次,一年内超过3次取消文明寝室评定资格,玩游戏、看录像(学习课程除外)等其他项扣2分/次。

3、学风建设(15%)

本项基准分为70分

(1)奖学金:一等奖:+8分/人,二等奖:+4分/人,三等奖:+2分/人

(2)英语:四级+4分/人,英语六级+8分/人

(3)计算机:二级+3分/人,三级以上+5分/人

(4)普通话:二甲:+2分/人

(5)必修课不及格:-2分/科/人

4、活动获奖(5%)

所获奖项必须在当学年内,且须为院级或校级及其以上奖励,同时出具证书原件。

本项基准分为70分,获:

(1)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等+2分/人/次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4分/人/次

(3)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6分/人/次

各项最后得分乘以相应比例再求总分为最后得分,根据得分高低最后评出文明寝室。

二、奖励方法

对文明寝室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奖金+奖状),并给所有寝室成员按综合素质评定细则给予加分。

三、本办法自颁发之日开始执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前的相关办法一并作废。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定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三月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定汇总表

寝室号

寝室卫生(60%)=

遵纪守规(20%)=

学风建设(15%)=

活动获奖(5%)=

总分

小计=70+ - =

小计=70+ - =

小计=70+ - =

小计=70+ - =

加减分依据

加减分依据

加减分依据

加减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