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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奖学金评选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31 】

一、评选条件

1. 我校金属材料工程(模具)、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能力较强)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学生;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 认同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 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列学院该专业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 当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资助。

二、名额及金额:

祥鑫奖学金3000元/人,每年5名 ,金属材料工程(模具)1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2名、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能力较强)专业2名。

、评选程序

1. 在评选小组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院(校区)、学工部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2. 各学院(校区)评选小组按2:1差额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附候选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祥鑫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报至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

最终获奖人员名单由江西理工大学祥鑫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评定、公示,报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及考察后再颁发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