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金力永磁奖学金”,以奖励和资助我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为做好2014年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2名/年,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名/年,1000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1.一等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大三、大四本科学生中评选,不限专业;
2.二等奖学金在以下专业的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学生及研二、研三研究生中评选:
冶金学院:冶金专业、稀土专业;
材料学院:金属材料专业、材料物理专业、材料成型专业;
机电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电气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研究生院:以上专业。
三、评选资格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认同“金力永磁”企业文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有补考现象者不得参与评选。
6.2013-2014学年没有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等奖学金评选:
1.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初审、各学院初评后推荐一名候选人参评,并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小组汇总、审核各学院所报材料,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确定候选名单,将候选学生材料(附候选人名单、个人材料、成绩单等)报至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及备案。
二等奖学金评选:
1.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初审、学院按1:3差额进行评审,并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本科生名额由相关学院初评,研究生名额由研究生院初评。
2.“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小组汇总、审核各学院所报材料,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确定候选名单,将候选学生材料(附候选人名单、个人材料、成绩单等)报至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及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区)按以上要求在3月14日前向学工部提交《金力永磁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候选人《金力永磁奖学金评审表》纸质材料两份;候选人个人材料及成绩单用A4纸复印一份。
学生工作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