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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21 】

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金力永磁奖学金”,以奖励和资助我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为做好2014年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2名/年,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名/年,1000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1.一等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大三、大四本科学生中评选,不限专业;

2.二等奖学金在以下专业的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学生及研二、研三研究生中评选:

冶金学院:冶金专业、稀土专业;

材料学院:金属材料专业、材料物理专业、材料成型专业;

机电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电气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研究生院:以上专业。

三、评选资格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认同“金力永磁”企业文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有补考现象者不得参与评选。

6.2013-2014学年没有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等奖学金评选:

1.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初审、各学院初评后推荐一名候选人参评,并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小组汇总、审核各学院所报材料,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确定候选名单,将候选学生材料(附候选人名单、个人材料、成绩单等)报至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及备案。

二等奖学金评选:

1.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初审、学院按1:3差额进行评审,并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本科生名额由相关学院初评,研究生名额由研究生院初评。

2.“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小组汇总、审核各学院所报材料,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确定候选名单,将候选学生材料(附候选人名单、个人材料、成绩单等)报至江西金力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及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区)按以上要求在3月14日前向学工部提交《金力永磁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候选人《金力永磁奖学金评审表》纸质材料两份;候选人个人材料及成绩单用A4纸复印一份。

学生工作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