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8年推免面试工作细则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理工发〔2015〕42号)相关要求,材料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推免名额1:2比例择优确定26位申请者进入面试环节。为进一步发挥推免工作在提高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参见《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理工发〔2015〕42号)
二、资格审核办法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以及《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由资格审核小组按上述申请条件予以审核,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择优确定26位申请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考核办法
(一)选拔考核内容
1.专业水平测试: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30分);
2.创新能力考察:包括思维分析能力,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30分);
3.基本技能考察:包括参加专业实习情况,实验操作测试等(20分);
4.团队合作精神:仪态举止,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感等(20分)。
(二)选拔考核形式
1.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选拔考核形式。
2.通过资格审核者按学科方向抽签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5~7人;由学生随机抽定一个研讨题目;
3.各小组在指定教室,进行自由研讨,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研讨,并给出基本结果;
4.各考场由五名考核组成员旁听监督,但不予任何现场引导。
(三)选拔考核计分形式
1.各考核组成员根据研讨过程对每位同学给出评分(满分100分),并为小组给出整体评分,汇总平均;
五、推荐免试的成绩计算方法
推免生总成绩由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30%。
六、通过选拔原则
面试后,根据推免总成绩,由学院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并进行公示。
江西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