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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及评先评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

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及评先评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依据理工党组字〔2015〕3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为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学生党员队伍中思想与组织入党步调不一、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学生党组织服务师生的能力,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时间

3月1日至4月8日(周三)

三、评议类型

1.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按规定比例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预备党员不能定“优秀”格次。

2.评优评先。按规定比例从民主评议格次为“优秀”的等级中遵从“优中选优”原则推荐。

四、评议范围

1.全体在籍学生党员(含预备)均须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参加民主评议的外出党员,需经党支部审核,报送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五、评议内容

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结合群众路线要求和自身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和评价其在搞好专业学习和加强品德修养、促进学校学风和寝室文明建设、推进班风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是否争做学习科研的模范、社会实践的模范、服务同学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六、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再次学习党章、学院下发的有关评议的文件精神,对照党章和文件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附件1《学生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登记表》,对自己一年以来的情况作实事求是的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2.自我评价。每位党员认真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自评量化考核评分表》,自评分占评议总分的40%。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要求每位党员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逐一发言,支部指派专人做好记录。

3.党内外评议(党员测评和群众代表测评)。按照院党委统一印制下发的党员测评表,在支部大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后,由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党员测评。由支部委员落实群众测评工作,要求每个支部抽取20名所在支部专业非党员群众进行群众测评。党员测评和群众代表测评分各占评议总分的30%

4.确定评议格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注:预备党员不能定“优秀”格次),按照“评议总分=40%自评分+30%党员测评分+30%群众代表测评分”得分排队确定评议格次,优秀的比例应掌握在支部党员人数的10%以内,低于70分党员为不合格,其他均界定为合格。

5.评优评先。①个人:在确定民主评议格次后,分别按照党支部正式党员数和预备党员数的5%从评议格次为“优秀”的正式党员和评议格次为“合格”的满半年的预备党员中,向学校党委推荐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预备党员”。②先进支部。有意愿参加申请先进党支部的支部,请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稿准备好。

6.总结整改。对民主评议中师生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核查,党员个人要做到总结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对照检查材料之一。

7.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学校学院将对适时适当表彰先进,并对不合格的党员,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及时处置,并将结果报党委备案。

七、相关要求

1.材料上交要求。统一于4月8日前以各支部为单位收齐上交负责人郭轲科处,具体上报材料包括:①附件1《学生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登记表》;②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自评量化考核评分表》;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考核得分表(电子稿);④各类推荐的先进事迹材料统一待名单出来后,由学生党建委员会成员指导填写。

2.对参加评议党员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民主评议,要求做到程序到位,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附件:1.学生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登记表

2.参加民主测评名单

3.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考核得分表

点击下载文件: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及评先评优的通知.zip

中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