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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关于明确学生党员和培养对象教育管理有关工作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3-28 】

各二级党委(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学生党员和入党培养对象,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二级党委(总支)要进一步严格学生入党前和入党后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党员培养质量。现就教育管理过程中部分学生党员和培养对象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如下决定:

学生党员和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如发生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属于入党培养对象的,一律终止培养;属于预备党员考察期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于正式党员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

请各二级党委(总支)遵照执行。

江西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