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为使我院班级呈现积极向上的风貌,也使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以下简称“先进班级”)评选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便于操作,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具体以院学工办下发通知为准。
二、评选名额
每个年级评选一个院“先进班级”称号班级,共四个。其他班级按照得分顺序在年级内排序。
三、评选流程
参加评选的班级须自愿按下发的通知要求,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考核实施细则》向学院上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考核自评表》(学工办下发通知时下发),交院学工办审核,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一票否决制和直通评优
1.当年班级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优秀评定资格,并在总分中每项扣15分:
1)发生有责任非正常死亡事件的;
2)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如恶性打群架事件的;
3)发生考试违纪并受到学校处分的;
4)奖、免、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分解指标或将奖助学金等作为班费、毕业酒会费用等活动经费的。
2.在常规工作良好基础和未触犯一票否决制前提下,当年班级获得对学院影响力有提升的重大事件或重要荣誉,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可以直接评定为优秀。
五、奖励办法
1、对获院“先进班级”称号班级,同等条件下,直接推荐参加学校先进班级,择优推荐校级以上(含)集体荣誉评定。
2、学院为获“先进班级”称号班级颁发奖状和奖励1000元物质奖励(获学校等上级表彰奖励奖金另发)。
3、对获“先进班级”称号的所在班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在校期间的各类评先评优和奖励额外指标奖励(党员发展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
五、其他说明
1、考虑到毕业班学生在6月份离校,期评比工作提前单独进行,时间为毕业前一个月。
2、本考核制度适用于一年级,建议西校区一年级采用,考核结果报学院学工办直接认定。
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开始执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之前相关办法一并作废。
点击下载文件:江西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评选办法.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