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省就业办一楼办事大厅“报到签转”窗口。
温馨提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只受理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且只有毕业后次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遗失的毕业生可补办报到证原件,超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等同于原件)。
1、1999届(含1999届)之后的毕业生
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办理。
2、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
凭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需注明毕业生当年派遣去向)、盖有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分配花名册(或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