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信息 > 国家专项 > 正文

我院举行基层就业“志愿西部”宣传周活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06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主要服务地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2个省(区、市)。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投身志愿西部,我院举行“志愿西部”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主要在18栋宿舍楼与材料学院稀土大楼前进行,在为期2天的集中宣传期间,学院通过张贴展示宣传图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征兵和直招士官的宣传。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集中向学生宣传今年“三支一扶”的基本条件、征集程序以及优抚政策等。